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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印发以来,各地迅速行动、创新落实,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并卓有成效。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积极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建设互联网医院,创新线上服务模式,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建设,防范化解互联网诊疗安全风险,保障医疗服务安全和质量互联网医院诊疗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互联网诊疗监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适用于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二、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
《细则》明确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的基本原则。一是以促进互联网诊疗健康发展为目标,细化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活动。二是以属地化监管为主线,落实地方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为根本,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法律法规。四是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将互联网诊疗纳入整体医疗服务监管体系。五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创新监管手段,对接省级监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细则》一是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提出监管要求。具体包括监管方式及内容,明确了部门设置、管理制度、患者知情同意、社会监督、评价和退出机制等相关要求。二是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提出监管要求。具体包括医务人员身份与资质认证、培训考核、注册备案等相关要求。三是对互联网诊疗的业务活动提出监管要求。具体包括实名制就诊、接诊与终止条件、电子病历管理、药品管理、收费管理、行风建设、数据接口、数据保存等相关要求。四是明确了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质量、患者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反馈渠道、不良事件报告、发布内容等监管责任要求。
三、组织落实
下一步,我委将指导地方落实省级监管平台与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对接,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推进监管落实。同时注重宣传引导,树立互联网诊疗监管的先进典型,交流经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
专家解读一
以高质量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舒婷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是在2018年出台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细化的监管要求,是互联网诊疗未来发展的政策指引。总体来看,《细则》体现了以下几点思路:
第一,互联网诊疗开启医疗行业新篇章。互联网诊疗以互联网为载体,将其优势引入诊疗服务,有效整合医疗资源,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是医疗行业的新兴业态,同时也触发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尤其是疫情期间,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智慧医院等新政策的引领下,互联网诊疗实现了规模化增长,互联网医院的数量也日趋增多,在保证患者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医院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压力、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细则》应时而生,互联网诊疗也必将随着新规范的推进而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市场规模和产业前景也会愈发蓬勃光明。
第二,互联网诊疗走向健康发展新时代。唯有健康,方能长远,医疗服务的本质和要求从未改变,质量与安全是医疗行业永恒的主题,患者的生命安全不容妥协。《细则》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每一条要求都紧扣这一主题。可以这样说,任何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来支撑医疗服务良性发展的行为,都值得鼓励与推广;任何假借互联网的名义来挑战医疗质量底线的行为,都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亵渎。医疗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互联网诊疗的高质量发展。互联网诊疗行业的规范自律与政府监管层面的严肃他律需要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