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度保障医院智慧化建设路
2023-06-30 14:43
第一维度——“需求”拉动。
以“患者为中心”的新医改的实施为医院的运营、服务质量、区域互联互通提出了挑 战,按病种收费、控制公立医院费用增长、取消药品加成等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对医院成本控制提出了“需求”。2011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原卫生部发布《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控费为目的按病 种收费方式在各地开展试点,对医院管理和医院信息系统的建立提出了“需求”。2017 年 4 月发布 《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7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 片除外),“控费”和“提高医院运营效率”成了医院当务之急。一系列政策的发布,对医院的收支平衡能力、生 存能力都提出了巨大挑战,医院不得不开始自身变革,将目光投向医院的智慧化升级,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和生存 竞争能力。
第二维度——“标准”推动。
2016 年——2018 年均是引导型政策,引导开展信息化建设,此时医院不具备评级基 础。2015 年原国家卫计委制定《智慧医院综合评价指标(2015 版)》,首次提出了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虽然 这个版本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未实施,但是毫无疑问为智慧医院的建设指明了方向。2016 年原国家卫计委出台《医 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明确了在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和规范信息化建设。这之后国家又陆续发布《医院信息化 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 年版)》、《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2018)。均属于引导二级及 以上医院开展“开展信息化建设”政策,无硬性考核措施。2017 年《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在二 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测评,这是医院参加绩效考核的平台、是医院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基础。2018 年底— —2019 年开始对医院开展评级,并对绩效考核产生影响。2018 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 的发布,要求“到 2019 年,所有三级医院药达到分级评级 3 级以上,到 2020 年,所有三级医院药达到分级评价 4 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 3 级以上”,并强调分级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间隔超过 2 年未参加评价的医疗 机构,需再次通过原级别评价后再申请更高级别评价。国家卫健委还将对每年度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情况进 行通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电子病历评价成果也有考核。2019 年国家卫健委连续发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 标准体系(试行)》和《关于开展 2019 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的函》,卫健委决定在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 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提到“引 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 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释放了政府鼓励智慧医院建设的信息,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也有相应的考 核措施。
第三维度——“资金”行动。
2016 年海南省卫计委率先发布《海南省智慧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明了海南 省智慧医院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这之后山西省、重庆市、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等十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与智慧 医院建设相关的政策,从智慧医院建设的范围到智慧医院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保障措施,做了相应的规范。在各项 落地政策中都鼓励相关部门落实资金保障。例如,重庆市《关于开展重庆市“智慧医院”示范建设的通知》明确要 求“各医疗机构要创新发展机制,积极筹集资金,保障‘智慧医院’的建设。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发 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协调,争取本级项目和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