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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排队机系统 互联网医疗新政策六大利好驱动医疗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

2023-10-18 12:37

国家卫健委于9月14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有关情况。

业内观点指出,这三个文件作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文件,释放出创新监管的信号,为中国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医疗”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明了方向。百利诺总结了互联网医疗新政策六大利好。

互联网医疗新政策六大利好

1、不是所有的实体医院都可以做互联网诊疗。

第九条《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由执业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机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考试的,应当登记,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的副本服务中增加“互联网诊断和治疗”。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审计结果。虽然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并不是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运作,但并不是所有的实体医院都能做互联网的诊断和治疗。有必要在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复制服务中增加“互联网诊断和治疗”。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根据非公立医疗行业特点,依托专科医院优势,整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专家资源互联网医院系统,主管主办了全国多学科医疗协作体云平台(简称“医协体云平台”),严格遵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通过专家医疗合作机构、诊疗合作中心和协作机构的连接,实现专家资源的统一配置、统一的信息平台、统一的技术支持和统一的转诊系统。

互联网医疗新政策六大利好

2、第三方机构可以建立基于实体医院的网络医院。

虽然互联网诊疗服务及互联网医院必须依托实体医院,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但是并没有关闭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建立互联网医院的通道,在《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执业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第十七条第三方机构与单位医疗机构共同设立互联网医院的,应当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权保护等方面向医疗机构提供医生、药剂师和其他专业人员的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支持服务。

互联网医疗新政策六大利好

3、互联网诊断和治疗可能不会对第一个病人进行,但可以对同一诊断进行随访。

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互联网医疗新政策六大利好

4、当其他医生被邀请通过互联网医院咨询时,顾问可以发布诊断意见和处方。

第十九条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由接诊的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时,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患者未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互联网医院系统,医师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

互联网医疗新政策六大利好

5、医师执业注册,有条件的适度放开,创造性监管“医生多点执业”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对医师执业注册进行有条件的适度放开。网络医院使用未注册医生。国家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这将进一步刺激员工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开展医疗服务的活力,可以帮助缓解区域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矛盾,姬华奎认为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促进“医生更多的练习”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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