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前电话
135-3656-7657
售前电话 : 135-3656-7657
2018年下半年互联网医院系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并对发展远程医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随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地方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自此属于互联网医院的时代到来了。但到目前为止,传统医院到互联网医院的升级,还处在过度阶段互联网医院系统,很多医院的基础设施还没有达到互联网医院的标准,那么互联网医院基础设施的标准是什么呢?
互联网医院的基础设施核心在于数据中心用房设施、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以及相关的支持保障设备设施。下面看一下具体有哪些要求。
(一)存放服务器的机房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选址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远离水灾、火灾和自然灾害隐患区域;应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二)存放服务器的机房室内装修设计选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新型国家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不宜设置外窗。机房的顶棚、壁板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地面和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三)机房的室内环境温度、露点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四)机房服务器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宜设置UPS系统。
(五)用于互联网医院运行的服务器不少于2套,数据库服务器与应用系统服务器需划分。存储医疗数据的服务器不得存放在境外。
(六)拥有至少2套开展互联网医院业务的音视频通讯系统(含必要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
(七)具备高速率高可靠的网络接入,业务使用的网络带宽不低于,且至少由两家宽带网络供应商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互联网医院接入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保障医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
(八)建立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和服务全程留痕,并与实体医疗机构的HIS、PACS/RIS、LIS系统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九)具备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和远程心电诊断等功能。
(十)信息系统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