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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看点
1.集采终于要对“中成药”动刀了;
2.“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提上日程;
3.健之佳上市:零售药店上市药企又增一员?
4.国内首款新冠病毒重组蛋白亚单位疫苗启动Ⅲ期临床。
政府要闻
医保局透露:集采终于要对“中成药”动刀了
11月30日,国家医保局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81号(医疗体育类45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就中成药集采的问题进行回应: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指导地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完善采购方式,合理确定集采范围,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完善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通过明确采购量、以量换价、确保使用,通畅采购、使用、结算等环节,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无疑,随着集采项目的实施顺利,中成药集采的信号已经传出北京市医疗服务与执业监管平台,可以说,只要是采购金额大、金额高的产品,无论是化药,还是生物药、中成药,均在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范围内。中药自然也是不能例外,预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相关文件的下发。
国家医保局对于这项费用报销有最新回应
11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在官网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472号建议的答复》,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的建议,经过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后,就“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药品配送、“互联网+”药事服务等多个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回应。
对于互联网医药纳入医保的建议中,医保局首先肯定了其实施的具体确定性,强调在医保局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已相当明确,但也重申,要求各地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不得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不断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和执业管理,加强监管。
医保局:每个医疗行为都将被监控
11月2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下称《通知》),《通知》给出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的最后期限是2021年3月底。
《通知》指出,高起点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是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医保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加快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业务一码通,是当前医保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和相关药械企业既是标准的参与者和维护者,也是标准的贯彻者和使用者。因此,《通知》要求,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编码标准培训工作,充分调动所辖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和相关药械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快使相关单位的人员深入学习编码规则和方法,准确掌握标准内容和应用要求。
市场热闻
中纪委频繁发文强调整治医疗腐败反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12月1日,中纪委发表《以案为鉴|昔日好院长沦为阶下囚》的文章,点名了基层医疗机构院长收受耗材回扣的问题。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就医疗腐败密集发文,能够感受到今后医疗反腐力度只会更大。被曝光的典型案例足以说明从国家到地方整治基层医疗腐败问题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