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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3、2017年市场规模增速为28.4%、45.7%)
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义,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线下已有医疗服务通过线上开展、延伸。
医疗服务包括在线复诊、电子处方、药品购买与配送等全流程。这些服务还需要各省份向公立医院发放线上执业资格许可证才可以提供。
互联网企业寻求公立医疗机构合作以及公立医院自发开设线上医疗服务,是互联网医院最主要的两种业态。截至今年10月,全国已有269家互联网医院。
4年前最早介入该领域的乌镇互联网医院,就属于前一种模式。启信宝对其描述为“桐乡市政府与微医集团合作共建的互联网分级诊疗平台,为患者提供便捷有效的分级就医途径”。
此类互联网医院的优势在于,一是能帮助医院成为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主体且直接连接患者,并同时覆盖自费患者与医保患者;二是线上就诊的模式有效分流了患者,线上支付医疗费用也非常方便。
但另一方面,对互联网医院的质疑声也不少,比如发生纠纷后承担责任的主体难界定。
“医生从来不是法律主体,医院才是。因此如果有医生在互联网医院发生医疗纠纷,那么就应该是互联网医院来承担法律责任,这和实体医院承担法律责任没有差异。”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说。
此外,中国价值医疗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梁嘉琳说,面对部分互联网医疗机构滥设收费项目、服务单价猛增、重复过度收费等突出问题,以及部分医疗机构过度追求特需服务、定制服务而忽视基本医疗服务的行为,《指导意见》已经从患者的立场予以规范,立足于保护患者的消费权益。
2、公立医院线上业务瓶颈
目前,互联网医院依托的主体仍是公立医院,业务种类也大致分为医院本身和医院间协作(医联体、医共体等)这两类。
公立医院发展互联网医疗的深层次需求,一方面是医院希望减少门诊病人,专注于疑难杂症诊疗,但又不希望流失病人去其他医院,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模式来管理复诊病人;另一方面,国家取消药品耗材加成之后,药品耗材已经从利润中心转为成本中心,实施互联网医疗业务,不仅能降低药占比、耗占比,还能拓展收入来源。
不过,在患者数量并不稳定且获益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发展互联网医疗的价值,更多在于将患者数据实现透明化管理,也为之后接入国家级医保、卫生信息平台做好铺垫。
这也很好地解释了,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在近两年纷纷加大力度投入信息化建设的根本原因。为了在将来统一各省份的医保平台接口,国家医保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规划建设14个子系统,除了业界熟悉的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外互联网医院SaaS,还包括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宏观决策大数据应用子系统、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子系统等。
可见,数据的互联互通是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关键词之一。
“医院自身引入互联网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便利患者,包括挂号、排队、配药等。”中国非公医疗机构协会互联网医疗健康分会会长徐伟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但由于每家医院的信息系统都不同,无法适配,所以单一的互联网医院其实无法发挥作用,互联网医院之间的联通才更有意义。”
但随着医保电子凭证的出现,数据流通将更加顺畅。“就医信息可以在全国联网,这解决了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医保结算的信息屏障,但这并不意味着会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跨省就医,因为现在患者就医大多是在地域内的定点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经济学教研室主任应晓华说。
3、互联网医院如何转型?
互联网医院除了在便利患者就医方面的价值,另有业内人士认为,与其将互联网医疗企业定义为医院,不如定义为技术供应方。这也从一些互联网医疗企业的模式转型中可见端倪。
以所谓“中国互联网医疗第一股”平安好医生为例,其在最近一次被券商推荐“买入”的理由是“收购中国最大的连锁药店渠道ERP(企业资源计划)/SaaS(软件服务化)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海典软件20%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