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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筹建
分两种情况:自建与合建。
自建,这个相对简单,医院自己申请备案。但细分为互联网诊疗(本院医生线上化)还是独立的互联网医院(允许非本医疗机构医生线上执业),如果是后者其实和合建申请互联网医院差不多,只是没有合作方那一摊事。
合建,一般都是企业与医院合作的形式互联网医院运营目标,选择当地XX医院,搭建“XX医院XX互联网医院“平台。流程:
1.互联网医院建设场地要求与沟通
2.向所依托实体医疗执业登记机关(卫健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1) 设置申请书
2)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适当简化)
3) 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
4) 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签署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协议书。
3.工商局注册XX医院XX互联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XX医院与XX公司
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XX医院与XX公司依据《XX政府与XX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及卫健委关于XXXX公司互联网医院批复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双方各自优势,探索区域性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及新路径,以优质资源更好地服务百姓,积极参与和助推国家医改政策落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国办发〔2018〕26号)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互联网分级诊疗协作为基础,甲方发挥、医疗技术、人才以及大型综合医疗实体优势,乙方发挥在医疗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和运营优势,以用户为核心互联网医院运营目标,以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为结合点,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安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为目的,甲乙双方合作建设“XXXX互联网医院”,以期更大效能地促进甲乙双方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助推国家分级诊疗有效落实。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 负责XXX互联网医院医疗业务内容的规划。
2. 成立互联网医院专门领导机构,委派专人负责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协调和管理。
3. 负责建立本院线上医疗专家团队,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面向患者,以及对口协助医联体成员单位的业务开展。
4. 成立医学影像远程诊断中心、病理远程诊断中心、心电远程诊断中心、检验远程诊断中心。
5. 成立临床远程会诊中心,多学科远程会诊中心。
6. 负责本院医生上线互联网医院的资质等认定审核,与乙方共同制定常态化工作机制。
7. 负责医院院内医疗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医院平台的对接。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 负责XXXX公司互联网医院网络平台的搭建。开展医疗业务包括但不局限于:临床会诊,辅助会诊(影像,病理,心电),双向转诊,网络门诊,协同门诊,专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查房,远程医学教育,健康评估,网络药房,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等。面向患者的移动自助服务:预约挂号,诊间提醒,报告推送,诊间支付。
2. 负责互联网医院网络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协助甲方进行互联网医院各业务模块流程的使用培训。
3. 负责互联网医院网络信息安全。
4. 建立互联网医院客服中心,负责对线上客户的业务咨询和业务协调。
5. 根据业务需要,实施院内医疗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医院平台的对接。
6. 负责医联体成员单位网络平台搭建。
四.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