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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严禁首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与2021年10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细则》细化了对互联网医务人员、电子病历、处方等的管理。并进一步传达了互联网医疗“线上线下同质化监管”的要求。
有分析认为,《细则》的正式发布,将彻底告别互联网诊疗行业的“野蛮生长”,进入健康良性发展的轨道,有利于微医等技术和运营基础雄厚、提供严肃医疗服务的互联网诊疗平台的发展。同时,新规促进了互联网诊疗服务的规范化,或将加快将其纳入医保支付,推动互联网诊疗向以HMO为代表的综合医疗服务体系发展。
规范互联网诊疗,回归“大病医疗”
“互联网诊疗和线下诊疗效果是一样的。”国家心血管中心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副院长赵伟表示,《细则》要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诊疗、质控、监管、投诉、数据共享等行为,必须由实体医疗机构进行,确保线上线下融合。
可见,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文件发布,“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是这一新规越来越突出的监管要求。例如,与“征求意见稿”中“业务监管”部分的《细则》相比,新增的互联网诊疗电子病历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格式相同”;在“人员监管”部分,《细则》要求医务人员在上传至监管平台的信息中,添加“执业机构”和“执业范围”。《细则》还强调,省级卫生主管部门要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等等。
此前,《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原则上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这意味着,互联网诊疗要最大限度地与实体提供的诊疗服务“同质化”,互联网诊疗需要回归“大病医疗”的本质定位。
提高行业门槛,破解“互联网医院建了没用”
目前,中国互联网医院的数量已经超过1600家。据33,360,《2021中国互联网医院发展报告》统计,超过90%的互联网医院处于“僵尸状态”,建了但没人用,没人尝。新规对互联网诊疗服务提供者提出了硬性要求,提高了行业门槛,杜绝了鱼目混珠的现象。《细则》要求互联网医院应当按照规定日期进行检查,实行三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设立专门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等等。这将大大增加互联网医院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互联网医院正在建设却没有使用”的现象将被逐步破解。
此外,《细则》还指出,“当患者不适合开展互联网诊疗时,主治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这一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平台连接线的线上线下功能,检验了互联网诊疗平台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可见,未来,拥有互联网医疗基础设施、相关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将成为合规运营的重要前提。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微医等具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的头部平台,“散小”将逐渐被清理出去。
遏制不规范行为的医疗服务将成为核心竞争力。
《细则》严令叫停“先吃药”、“AI问诊”等互联网诊疗“不正之风”。新规中明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严禁首诊,医生问诊前需要实名认证,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允许代替医生提供医疗服务。这些要求禁止在一些平台上使用非执业医师和AI软件作为咨询和处方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