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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互联网医疗首诊政策来了,这6省市或将率先试点
4月14日,***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涉及互联网医疗首诊的内容,***突破了以往只允许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线上复诊政策!
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6省市或将率先试点
方案提出:“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互联网诊疗首诊,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这是***层面***提出将首诊纳入互联网医疗、医保,短短一百多字,却突破了***互联网医疗的现行政策。如果首诊能够在互联网医院进行的话,将大大释放互联网医院的活力,新冠疫情期间的线上问诊火爆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这个政策是“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据悉,目前***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仅在河北省(雄安新区)、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6个省市范围内。
也就是说,这六个省市,将有可能率先试点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
其中福建省既是“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也是全国首批医改综合试点省份之一,更是***医保电子凭证试点率先实现在线结算的省份,在首诊纳入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
不过,该文件由***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等部委印发,并不是与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相关主管部委***卫健委、***医保局联合印发,这对于互联网医疗监管、互联网诊疗项目医保支付的监管政策都带来了一定不确定性,但文件选择全国六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应该还是有可能先进行试点的。
从文件的用词来看,用“探索推进”可能也未必有更多实质的、具体的政策,或许这仅仅是个呼吁,具体落实还在于***卫健委和医保局。
互联网医疗一直限于复诊,疫情打通医保支付已是进步
另一方面互联网诊疗首诊,由于疫情的推动,今年2月以来各地相继出台关于互联网诊疗、医保报销、网上续方等多项相关指导文件和政策细则,快速推动了互联网医疗的全国范围普及。
此前,***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3份文件。
其中指出,互联网医院有两种形式:一类是实体的医疗机构,可以自建互联网医院平台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平台。第二类是第三方来申请创办的互联网医院,必须要跟一家实体医疗机构来建立紧密的合作。
推出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尤其是在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在线、云端这种纯虚拟的互联网医院,没有办法去监管。而实体医院和第三方合作举办互联网医院,首先要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另外 ,按照《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合规的互联网诊疗活动也已划定了楚河汉界: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
在线开展复诊并且开具处方的时候,医师一定要掌握患者相应的一些病历资料,明确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已经就一种病或者几种病有过明确的诊断了,那么可以针对已经明确诊断的疾病提供复诊的服务。如果是一个初诊的病人,查询不到任何病历资料的话,那么就只能建议他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但如何界定在线疾病咨询和在线疾病诊疗是个难题。疾病在线咨询不属于互联网诊疗的范围,互联网诊疗是医生对疾病下诊断的结论,并且要提出治疗方案,要按照互联网诊疗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除此之外,对于患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医疗行为,是否可以与医保报销进行衔接?
今年3月2日,***医保局、***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这意味着处方外流道路上的医保支付得以打通,不仅参保者的个人账户,甚至还包括统筹账户都将纳入到互联网医疗服务中支付,无疑对拉动患者上线就诊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
目前已有上海、浙江、江苏、天津、四川、广东等地区相继将定点医疗机构的常见病、慢性病纳入在线医保。
互联网医疗发展仍受限,而允许互联网首诊也各有利弊